Jeffayn Entertaintment Channel

Wednesday, November 15, 2006

女大学生孔庙内摆热辣造型 称要勾引孔子





【新民网·独家报道】在孔庙内大摆热辣造型,宣称连孔子都要勾引……也是同一人,又自称是白居易第53代后人,立志献身国学……有网友向新民网爆料称,一名为“国学辣妹”的女生打着“重振国学”的旗号想要“勾引孔子”

勾引孔子重振国学

日前一组照片在网上各大论坛迅速流传,一名穿着暴露,打扮妖冶的年轻女子在孔庙内大摆热辣造 型。这个名为“国学辣妹”的女子介绍称,照片中自己摆的是小甜甜布兰妮的造型。她在图片说明中写道,“‘曾问别人,知道我最擅长什么吗?’‘答:不知道。 ’‘我最擅长勾引人,孔子也不例外。’”,“孔子说食色,性也.我去慰他籍千年的寂寞,他也一定是很高兴的。”

同时该女生却又在博客宣称,“要以重振国学为己任”。为了展示自己的“国学水平”,她在网上发表了多篇楹联诗作。

白居易后人?

根据网友提供的链接,新民网找到“国学辣妹”的女子的博客,其一长串自我介绍的第一句赫然写着“白居易53代后人。”

据其自我介绍,这名女子名叫白鹿鸣,是白居易53代后人,19岁,目前是就读于中国戏曲学院的大四女生。她在接受某网站采访时表示有家谱为证。但网友仍然对其身份提出质疑。

“国学辣妹”介绍称自己从小多才多艺,文武双全。1岁开始学跳舞,学背诗,4岁开始念颂佛经,6岁学武术。目前通晓民族舞、街舞、踢踏舞等多种舞蹈。

关于自己的家庭,“国学辣妹”表示:“我的家庭很传统,我很新锐,我家里培养得我很传统,我自己又很新锐。……发展后来我有点人格分裂。有时候会像林妹妹,有时候就会像卡门。”

针对网友指责其“嬉皮作风有辱先人名声”,“国学辣妹”自有一套理论:“我的祖先也很嬉皮,他的作品里面也有音乐舞蹈描述。白居易3000多首诗里面有1000多关于女性的。”

“国学辣妹”还兼具“国学论坛楹联版块的版主、夏宇达夫街舞工作室成员 青年电影志愿者协会成员”等身份。锄了写楹联和文学之外,“国学辣妹”还自己进行中国戏曲的整理工作。

芙蓉姐姐哪有我强?

除了“国学辣妹”在国子监孔子碑前的照片外,在她发布的大量个人照片中,“国学辣妹”一副粉色艳丽装扮,摆出劈腿扭腰等造型。甚至有类似芙蓉姐姐的著名的“S造型”照片。因此被网友指为“又一个芙蓉姐姐”。对此“国学辣妹”立即反驳:我比芙蓉强多了!

她说:“我不认为芙蓉比我强,芙蓉庸俗,芙蓉自卑,芙蓉肥硕,芙蓉有哪一点能比得过我?”

有人指责有人支持

“国学辣妹”的照片和言论引起网友的热议,有人指责其行为是借国学进行自我炒作,玷污国学, 也有人支持他以出挑的行为传播国学。网友“龙腾宝宝”表示“拿白居易的名号出来炒作,辱没先人。”而有新民网网友说:“我很喜欢这样的女孩子,有个性。在 中国,追求个性常常遭到谴责。大家应该将自己的胸怀放宽点。”

也有网友质疑其白居易后人的身份,“国学辣妹”白鹿鸣在接受采访时回应这一质疑时曾称:“我家的祖先(白居易)诞生100周年就是我叔叔主持的。”

有网友指出,白居易生于公元772年,距今相差1200多年,100周年诞辰时也应该是872年,怎么可能由“国学辣妹”的“叔叔”来主持呢?

相关链接:

“国学辣妹”语录:

1、“有人说我是下一个芙蓉姐姐,我知道,他们这是在妒忌;有人说我在国学方面的造诣粗浅至极,我明白,他们这是在挑衅;有人说我玷污了先祖;我理解,他们这还是在忌妒…………”

2、狂意自白

“我很传统,因为我出自国学世家

我很崇高,因为我立志献身国学  

我很妩媚,因为我是个漂亮女生  

我很自豪,因为我身材特好特好      

我跳舞,是为了腾空出世  

我挺胸,是为了凸现优势  

我扭腰,是为了翘起臀部  

我摔头,是为了恣意放纵”

3、我的一夜情值多少钱?  (“国学辣妹”原帖)

就在昨天,有100多人加我QQ,前所未有的景象!!

最可怕的是,竟有人这样问我:

你一晚上多少钱?钱不是问题。

我一晚上多少钱?

想知道我是怎样回答吗?

我说:这次比赛的目的是10万年薪,那我就一晚上10万吧。 

结果呢,被骂得狗血临头,什么脏字都出来了。  

按照这种骂法,普通女生绝对暴怒了。而这个时候,我最强的地方表现出来了,我说:看你郁闷的,没钱了吧?真好玩. 

他楞了,他真的傻眼了,他绝对没有见过象我这样的女生。  

于是他告诉我,他不过是爱上了别人的女朋友,所以就象维特一样烦恼起来.  

终于在我的点拨下,平静了......  

在文学里,拯救男人的圣母形象,往往都是我这样的。而不是一个纯洁少女,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了吗?

“国学辣妹”诗作:

春酿丝雨宴桃李

秋扇残风侍月华

雨烹薄酒邀风品

春诵乡愁伴月眠

让人喷血的镜头 .....








Monday, November 06, 2006

组图:女星深秋低V拼性感 徐静蕾没“料”惨败






VISIT my site @ Datco.....

Thursday, November 02, 2006

昨香港对《壹周刊》刊登钟欣桐更衣照及沈殿霞医院遭偷拍案作出裁决

昨天,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作出裁定,《壹周刊》偷拍明星隐私及公布偷拍照片行为属于违法。

裁定称,《壹周刊》杂志因刊登艺人钟欣桐的更衣照片,被维持原判,判定属于第二类不雅物品。

据当地媒体报道,主审裁判官在书面判词中表示,《壹周刊》的有关报道用9张照片,分别从不同角度描述钟欣桐的更衣过程,很容易引起读者的遐想。《壹周刊》 是流行杂志,读者中也包括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报道的目的却是满足某些人的偷窥心理,这种刻意卖弄色情的报道令人感到腐化、厌恶。虽然文章也报道了钟 欣桐在马来西亚的登台情況,但只是“挂羊头卖狗肉”,因此维持有关刊物属于第二类不雅物品的裁决。

《壹周刊》在今年8月出版的一期杂志中刊登了钟欣桐在马来西亚登台期间在后台更衣被偷拍的照片,事件引起轩然大波。但裁判官表示,他们的裁决并未受到刊物接获投诉多少或公众压力大小的影响,他强调出版自由并不是绝对的,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

相关机构的记录表明,《壹周刊》至今为止共有14次被裁定违反了香港《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每宗案件涉及的罚款从1000元至5万元港币不等。《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中规定,任何不雅物品都不得售予18岁以下人士,且必须有不透明封套及警告告示才能公开出售。

昨天,于10月1日潜入香港玛丽医院偷拍沈殿霞的印尼籍女佣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星期,她当时使用的摄影器材也被没收